不能光靠消费者说“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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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0:1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在这个城市呆久了,未免有了要做“有壳蜗牛”的梦想。于是,揣着不多的积蓄,满怀期待的心情,穿梭于不同的楼盘之间。售楼小姐热情的笑脸和漂亮得超乎想象的样板间,让我买房的愿望如气球一样膨胀起来。正兴奋地盘算着,却看到了广州消委会就房地产销售中存在的霸王条款和定金陷阱发出的警示(见8月17日、8月18日《广州日报》),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原来买房得步步为营,一不小心,就会沦为开发商的“猎物”。 说到房产销售中定金陷阱林立的原因,不外乎利益二字作怪。很多圈套都由一些不良开发商精心设计,目的就在于将不该赚的钱也套入自己囊中。 在房产销售过程中,开发商总是处于强势地位。消费者一旦遭遇定金陷阱,去找开发商论理,收钱时还满面笑容的售楼小姐早就成了“冰美人”,一张冷脸先让人心里堵得慌,况且往往要拖上很长时间,消费者耗不起;去法院打官司,本来也只损失了一两万元的定金,算一下律师费、诉讼费和误工费等费用,即使赢了官司也赔不到多少钱,更何况没个一年半载判不下来,打官司好像也不是一个好选择。维权成本居高不下,很多遭遇定金陷阱的消费者只好打掉了牙往肚里吞。 消委会呼吁消费者面对定金陷阱时要勇敢说不。然而,此类陷阱林林总总,并非所有的消费者都能有“火眼金睛”将其识别出来。另外,在开发商处于强势地位的情况之下,就算消费者有识别能力,这一个“不”字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说出口的。因此,要铲除这些陷阱,更需要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管。比如,也制定一个黑名单,让老是玩定金陷阱把戏的不良开发商在媒体上露露脸,在公众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你看他以后还敢不敢这么欺负消费者?(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