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程序将简化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0:2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李妍 通讯员高涛)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8月1日起,出口企业在向主管出口退(免)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前,不再报外经贸主管部门稽核签章。广州市出口企业在货物报关出口后,可直接向其主管出口退(免)税的国税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手续。欲了解此次简化出口退(免)税程序的详情,可登陆www.12366.gov.cn查询。 (来源:广州日报)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