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出局项目将入市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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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1:54 新京报 |
市国土资源局正在制定出局项目的处理办法,开发商表示涉及补偿界定标准必须明细可操作,否则将引起争议 本报讯 (记者吴海花) 继北京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公布182个可继续协议出让的项目后,据北京市国土资源局透露,还有一批“幸运闯关项目”将于今明两日内公布。 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对于不允许协议出让的项目将采取两种处理办法:政府收购或回收储备;让这些项目直接入市交易。 多种做法考虑开发商利益 8月18日,相关部门负责人向本报记者透露,政府正在制定不允许协议出让项目的处理办法。 据了解,处理办法将对原开发建设单位的利益进行充分考虑。具体将会有以下几种做法,一是通过招标方式出让,原开发建设单位可以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二是对原开发建设单位申报的补偿价格进行备案;三是原开发建设单位可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增值收益分配;四是实行换地权益书制度,即原开发建设单位对被收购土地的已投入额,可以抵做将来购买土地时的费用。 此外,政府还可能引导部分项目转为土地一级开发,原建设单位可以确定为土地一级开发实施主体,受市(区)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委托实施一级开发工作,完成后交由后者入市交易,并由后者对前者给予合理补偿。 开发商呼吁要可操作 对于政府拟出台的对出局的历史遗留项目的处理办法,开发商们呼吁要注意可操作性。远在美国的北京首创置业集团董事长刘晓光向记者明确表示,政府考虑出台相关办法是好事,但一定要注意可操作性,历史遗留项目的问题极其复杂,涉及的金融拆迁等多方面问题,相关处理条款一定要明细。 他说,现有所有土地都要涉及到几亿元的拆迁费。 但具体到每个遗留项目,每块土地成本又不一样,投入的成本不一样,给予补偿就不一样,这种界定标准一定要明细,否则会引起争议。 另外,还一部分项目属特殊情况,比如开始政策承诺建一个重点工程,已经拆迁一半,后来停了,这种情况处理起来比较麻烦。还有的项目涉及到融资,前期投入上千万元甚至是几亿元的资金都是借的,这期间还涉及到利息,处理这种遗留项目时,政府部门一定要考虑情况,对于涉及银行贷款的,要有一个合理的梳理的通道。[责任编辑:王亚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