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保护建筑不容擅拆上海东渡房产首遭严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13:57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杨俊)在上海,擅自损坏甚至拆除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行为将受到严厉的处罚。今天上午,市房地局、市规划局联合通报上海首个严惩案例,擅自拆除淮海中路1610弄4号保护建筑的开发商被罚款210万元,并被勒令将建筑恢复原状。

  淮海中路1610弄由8幢花园住宅组成,于1942年竣工,1994年被列为上海市第二批优秀近代建筑保护单位,保护类别为三类,其中,4号是一幢三层砖木结构小花园住宅,系混凝土墙面,局部装饰体现西班牙建筑风格。

  上海东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10月19日以拍卖方式取得该房屋现产权,并于2003年1月20日取得产证。今年3月10日,徐汇区房地局接到这幢房屋被擅自拆除的举报,立即立案查处,并依照有关法规作出相应的处罚。这是自2003年1月《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施以来,首个处罚案例。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