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摇头丸”受法律惩处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4:55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吴云、吴胜辉报道:8月16日,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开庭对被告周建新贩卖毒品氯胺酮一案进行审判,判处周建新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现年36岁的周建新,于2003年10月底在南昌市舞厅跳舞时,听说深圳的“摇头丸”比较便宜,就打算购进一些供自己吸食和贩卖给他人。同年11月1日晚、11月3日凌晨,他在深圳分两次购得“摇头丸”10袋。同年11月4日上午,周建新在进家门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检查,“摇头丸”共988.5粒,重352.7114克,均含氯胺酮成分。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