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政务申请10日内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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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6:3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简文敏实习生李薇) 成都市政府办公厅昨日颁布规定,对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和改善。根据规定,成都市公众信息网应在制作、获得或拥有该信息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本部门网站的信息发布工作,同时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公众门户网站指定的联络人提供。 公众门户网站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各义务人提交的信息的采编和发布。公众门户网站和各义务人应在公众网上设立网上信息公开申请程序指南,提供申请表下载、在线申请、回复和发布等功能,要指定专人每日接受处理公众的咨询、投诉,对网上政务公开申请进行处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