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自杀溺水为青少年意外死亡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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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36 沈阳晚报 |
新华社天津8月19日电(孙诚、高霞)记者从天津市伤害预防控制中心获悉,近10年伤害死亡状况分析表明,天津市5岁至24岁人群死亡原因的60%为各类意外伤害,40%为疾病致死。意外死亡危害最严重者依次为机动车交通事故伤害、自杀和溺水死亡。天津市1岁至14岁儿童少年以溺水死亡为首位死因,15岁以上人群均以机动车伤害为首位死因。 据天津市伤害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意外伤害的发生,主要与儿童的生理状况、家庭条件和社会因素等有关。在儿童意外伤害中,生性好动的男孩发生率一般都高于女孩。如:在8岁以下各年龄组,电击伤的发生率都是男孩显著高于女孩;在8岁以上组,女孩几乎不发生电击伤事故。儿童的心理特征对意外伤害的发生也有明显影响。胆量大、易冲动、注意力不易集中的儿童,均属于意外伤害的高发人群。 天津市伤害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介绍,跌落伤属于意外伤害。由于生性好动、活动范围广、好奇心强、喜欢尝试新鲜事物,男孩往往成为跌落伤的高危人群。统计中还发现,城市学龄前儿童跌落伤发生率高于农村,这主要与城市的居室设施,如阳台栏杆的高度、窗户的防护措施、楼梯坡度等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