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京珠特大车祸责任查明 撞人货车制动失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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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10 南方日报 |
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刘海斌 通讯员/周群李军)昨日,韶关市警方公布了京珠高速韶关段8月12日发生的18死21伤特大交通事故原因。韶关市公安交警支队认定,湖南娄底湘K01384号货车通过该路段因车速过快和严重超载(核载31吨,实载51.8吨),发现情况后无法制动,而且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 经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交警部门掌握的基本事实为:8月12日零时20分,聂爱平驾驶湖南娄底涟鑫汽运有限公司湘K01384号重型半挂车,由南往北行驶途经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段北行19km+848m时,见前方由王京合驾驶的陕E21428号大货车正在慢车道上缓慢行驶通过事故现场,当聂爱平发现自己的车无法制动后,便驾车冲入因交通事故已封闭的快车道。 在超越陕E21428号大货车后,聂爱平发现前方快车道上有警车及事故车,即打右方向刮擦陕E21428号大货车左侧后视镜后撞毁右边防撞护栏,冲上边坡后,向左侧翻向在草地待转运(因前方交通事故撤离现场)的人群,造成包括聂爱平本人及韶关市高速公路大队交警郑华武在内的16人当场死亡、2人送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1人受伤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部门认定,聂爱平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过错,负事故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