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安必须联合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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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37 南方都市报 |
“交通公安必须联合执法” 有关负责人要求制止治理超限超载中执法不规范现象 本报讯(记者石磊 余映涛 通讯员黄建庭 梁树明)“交通和公安执法人员必须坚决做到联合执法!”在昨日召开的全省治超工作会议上,省治超办主任、交通厅副厅长陈自昌强调,由于治超是一场攻坚战,治超中的执法不规范现象要坚决被制止。 昨天,省公安厅副厅长何广平在会上透露,8月初被媒体曝光的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发生的公路“三乱”行为,公安部已派员进行调查,该大队在治超执法过程中对超载车辆不称重就作出超载认定和处罚决定、查扣超载车辆只罚款不卸货转运就予以放行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7月31日和8月6日,107国道广东和湖南交界处发生两起群体性事件,其中8月6日,700多名群众聚集在该路段,烧毁10辆广东车主的重型半挂牵引运煤车,砸烂多辆路过该路段的广东车辆,致使交通中断30多个小时。 何广平说,这两起事件与清远交警部门治超执法不公有关。 陈自昌在会上重申,在治超工作中,各级交通、公安执法人员不能单独开展治超执法,更不准在未经批准的路段开展治超执法,交通路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的联系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