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垃圾应妥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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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42 贵州日报 |
金黔在线讯近年来,医疗垃圾无害化处理被提上议事日程。国务院颁布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制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废物管理办法》。但是,一些地方仍然存在严重问题:医疗垃圾大部分被混入生活垃圾填埋,只有少部分进行了单独处理,且这些处理的垃圾又存在不当之处,甚至有的成为了细菌病毒感染扩散的隐患。 有关专家就此提出,首先,医疗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资金应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医疗垃圾废物处理最好采取专业化、企业化方式运作,实行有偿服务。医疗机构不得自建小型处理装置。如果以市为单位建设一定规模的处理设备,其服务半径可覆盖到县、乡镇医疗机构。处理系统还要统筹规划和建设,将焚烧后产生的灰烬、废水的处理一并考虑。处理设施一定要选择技术先进可靠产品,严禁采用小型、简易、质量不过硬的设施。 其次,医疗垃圾处理必须规范化。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装箱(袋),密闭贮存并有明显标识,容器要防锐器穿透;不得将医疗垃圾废物混入其它废物;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要先作毁形、消毒处理;严禁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健全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单位,必须严格按规定将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换时间、最终去向等进行填写备查。 此外,有了合格的处理设施,还要有一支医疗垃圾处理专业化的队伍,且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审批后方可运营。医疗垃圾的监督管理还应纳入法制化轨道,由卫生和环保部门共同负责,一旦发现违规操作,应有必要的处罚,直至取消该机构的运营资格。 作者:陈俊 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