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拆迁估价 可8元/m2请人鉴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16 东南快报 |
本报讯昨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公布了房屋拆迁估价专家鉴定具体收费标准。该收费标准规定,城市房屋专家鉴定评估收费标准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8元收取。 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厦门市房屋拆迁估价鉴定暂行办法》规定,若房屋拆迁当事人对拆迁房屋的估价结果有疑问,可提出鉴定申请,由专家鉴定组进行估价鉴定,鉴定组应从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给当事人出具鉴定意见书。专家鉴定组是由国土房管局授权房产中介协会组建的。 房屋鉴定评估收费具体标准如下:城市房屋专家鉴定评估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收取8元。其中,居住房屋鉴定收费金额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非居住房屋鉴定收费金额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收取;每宗鉴定收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 该标准还规定,应在收费场所实行明码标价,公布收费依据、项目、标准,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扩大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将试行一年,如不符合客观实际,将做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