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发布施行“绿卡”制度以吸纳外籍人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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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3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0日电 经中国国务院批准,8月15日,公安部部长周永康、外交部部长李肇星联合签署第74号令,正式发布施行《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今天(20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公安部、外交部相关官员介绍《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回答记者问。
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郝赤勇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发布施行,是中国政府适应全球化的形势,规范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的一项重大措施。 郝赤勇说,《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共有29条,分别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审批程序,《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法律效率方面都做了明确的规定,这是一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制度比较全面、系统的规章,为中国“绿卡”的审批管理提供了可靠的法律保障。 他解释说,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根据本国的法律规定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居留而不受期限限制的一种资格。外国人在居留国享受永久居留资格,取得的合法的身份证件,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绿卡”,按照《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政府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审批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的。 郝赤勇表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中国迫切需要外籍高层次人才来中国投资经商,从事科技文化事业。同时,一些外国籍高级人才也迫切要求在中国永久居留,从事他们所热爱的事业,享受他们所喜爱的居住环境。 为了适应这一需要,在此前中国政府相继出台了一批与外国人出入境和长期居留有关的法律规定。早在1985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对外国人永久居留问题做了规定,到目前为止已经批准了3000多名外国人在中国定居,即永久居留。 郝赤勇介绍说,尽管中国法律对外国人永久居留的问题有原则性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审批管理方面也有一些积极的实践,但从总体上看,审批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条件规定得还不够具体,包括证件的样式也都亟待改进。为了进一步规范这项工作,有关部门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外国人永久居留审批工作上做了大量的探索,为建立中国的“绿卡”制度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 这位官员表示,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文明历史的礼仪之邦,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将一如既往的、真诚地欢迎广大外籍人士来中国投资、经商、从事文化科教事业,从事学术交流活动,公安机关将根据现在的规定为来华和来华外籍人士的意愿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