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十条规定从严治警 确保民警执法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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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1:29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网8月20日电昨日,河南省监察厅、公安厅就服务群众、执法为民、保警令畅通联合设立“高压线”,推出从严治警责任追究10条规定。 据河南日报报道,这些规定中,有6条是涉及执法为民的:对群众的报警、报案不出警、不受理的;对群众申请办理证照故意刁难的;对群众正当的控告、申诉,不按规定受理和查处的,均给予责任人行政警告至行政撤职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行政开除。 对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创收、抓人指标的,乱收费、乱罚款,非法扣押、没收、使用涉案财物等严重侵犯群众合法利益的;对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非法限制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造成严重后果的,均予以辞退或者行政开除;对故意制造假案的,给予责任人行政开除处分。 对警令不畅问题,规定有3条:对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决定、命令或重大警务部署的,给予责任人免职或行政纪律处分;对重大案件隐瞒不报,在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予以免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行政撤职或行政开除; 对上级公安机关督办的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对有关领导予以免职或行政纪律处分。另外,违反前述9条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河南省公安厅厅长秦玉海说,10条规定的出台,就是从目前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给民警为民服务设置一条“高压线”,以便让全省广大群众了解、监督,使执法为民真正得到落实。(阙爱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