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交通安全法》颁布三月 岛城5人交通肇事逃逸终身禁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4:42 青岛新闻网

  晚报讯2004年5月10日晚8时许,平度市同和街道蔡某驾驶小客车,沿平度市平日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同和路处,将顺向步行的吴某撞倒。蔡某非但没有抢救伤者,反而驾车扬长而去。蔡某应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蔡某被吊销机动车驾驶执照,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执照。

  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自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已有5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被处以终身禁驾的处罚。这5人中既有专职司机也有私家车驾驶者。臧旭平

  终身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余秋雨绝唱:借我一生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