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奖学金减免学费 广西高校三管齐下资助贫困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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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5:34 新华网 |
新华网南宁8月20日电(蒋顺生)记者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广西普通高校贫困生可以通过奖学金奖励、特困补助、减免学费三种方式获得直接资助。 为激励贫困生勤奋学习,广西高校分别建立和实施了4种政府奖学金,即国家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金和广州助学金。至今,广西各高校已有795名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总金额为353.4万元,减免学费约240万元;有13600多名特困生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奖励总金额为1300万元;306名新入学的特困生获得西部开发助学工程资助金,资助总金额为111.7万元,减免学费约70万元;500名贫困生获得广州助学金,资助总金额为50万元。同时,各高校还通过多种方式直接向社会筹措资金,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形式多样的社会奖学金。目前,广西各高校共设立社会奖学金170多种,已经奖励和资助贫困生6000多人,奖励总金额为415万元。 特困补助主要包括临时困难补助、冬衣补助、假期交通补助和节假日生活补助等。特困补助重点是解决贫困生遭遇突发性的临时困难。如对受灾地区学生、家庭遭遇突然变故的学生进行补助等,以帮助学生迅速摆脱困境,安心学习。此外,学校有相当一部分贫困生学习基础相对较差,获取奖学金的机会较少,特别是获取高额奖学金的机会更少。为帮助这部分同学解决生活困难,学校也给予直接补助。据统计,2000年以来,广西各高校已发放临时性和定期性补助130万元,资助了近10000名特困学生。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交不起学杂费的特困生,广西高校实施了减免政策。3年来,广西高校对1943名学生采取了学杂费减免措施,减免金额达260多万元。其中,桂林工学院对622名学生减免学费65万多元。 广西一些高校还为贫困生入学开辟了“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情况,分别采取“奖、贷、助、补、减”等不同措施给予资助,确保每位新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