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市公安局原局长涉嫌巨额受贿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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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7:01 新华网 |
新华网武汉8月20日电(晓亮、周梦榕)湖北孝感市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廖祥政,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钱财折合人民币37万余元,且对家中542万余元钱财不能说出合法来源而被查处。武汉市检察院19日以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对廖祥政提起公诉。 现年50岁的廖祥政,自1995年至案发前,先后担任荆门市副市长、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及孝感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等职。 1994年春节期间,荆门市某建筑施工队负责人张某到廖祥政家拜年时,时任荆门市副市长、分管交通工作的廖祥政向其“推荐”了荆门机场候机楼的建设工程,廖祥政后来又多次向承建这项工程的市交通局某负责人“打招呼”,使张某顺利接到此工程。1995年春节期间,感激不尽的张某便揣着二万元人民币上门给廖祥政“拜年”。1997年,张某又通过廖祥政的“帮助”承接到市政府主管的园丁小区天鹅道路建设工程。为此,张某又于1999年春节带着一万元人民币给廖祥政“拜年”。 为了敛财,廖祥政还于1998年为深圳某运输公司老总耿某的两辆进口小轿车取得合法身份开“绿灯”。在时任荆门市公安局局长的廖祥政的亲自“关照”下,耿某所持的伪造《机动车登记表》《机动车过户登记表》上赫然盖上了市公安局的公章。耿某为此送给廖祥政人民币4万元、英镑1000元以示感谢。 在检察机关已查证的事实中,至少有4人通过“疏通”时任荆门市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的廖祥政而分别升了官,而廖祥政则“理所当然”地从中敛财4.7万元人民币、2500元美金。 因群众举报,2003年5月廖祥政被湖北省纪委“双规”,此案后移送至湖北省检察院立案侦查。在侦查期间,检察机关依法从廖祥政家中扣押648万余元财产。后经艰难细致的排查,除去其夫妇各种合法收入外,有37万余元钱财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所得,另有542万余元“家财”不能说明合法来源。2003年9月24日,廖祥政被依法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