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质监局:本省饮料瓶装饮用水质量问题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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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21:40 新华网 |
新华网郑州8月20日电(记者梁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日公布的二季度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显示,饮料、瓶装饮用水产品的质量问题较为突出。 河南省此次把对饮料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了历次监督检查中不合格企业产品中,共检查了69家企业生产的102批次产品,合格22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21.6%。从检查结果看,产品中食品添加剂超标严重,成为导致产品合格率不足22%的主要原因。一些企业偷工减料,以甜蜜素和糖精钠代替白砂糖生产饮料,但这些企业并没有按照国家标准要求控制限量,而是根据品尝饮料的口感去添加,造成甜蜜素和糖精钠超标,最高值超过国家标准规定4.6倍多。本次检查甜蜜素和糖精钠超标的有68批次产品,苯甲酸(防腐剂)超标的有17批次产品,两者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85%以上。此外,一些企业规模小,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技术落后,采用手工罐装压盖,致使产品中二氧化碳容量不足,产品净含量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瓶装饮用水共抽取了145家企业生产的150批次瓶装饮用水(包括瓶装纯净水、矿泉水和其它瓶装水),合格89批次,抽样合格率为59.3%。不合格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微生物指标超标。在检查的6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3批次产品微生物超标,占不合格产品总数的54%,个别产品微生物严重超标,如信阳市浉河区露泉饮用水厂生产的露泉纯净水,菌落总数竟超过标准规定上限的57.6倍。二是纯净水的电导率超标,在检查的29批次不合格纯净水产品中,有11批次产品的电导率达不到要求。电导率是纯净水的重要指标,电导率指标越低,说明纯净水越纯。三是产品标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在检查的61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有33批次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标注要求,主要是没有标明生产企业的厂名、厂址、执行标准、保质期等内容,极易给消费者造成误导。造成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绝大多数规模小,生产设备简陋,工艺落后,环境卫生条件差,有的是手工作坊式生产,根本不具备生产条件。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发布了质量抽查“红名单”和“黑名单”,一方面宣传产品质量稳定可靠的企业,一方面曝光质量问题严重的企业,并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