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爱好者没能夺回被盗虚拟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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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21:49 法制晚报 |
本报讯郑州的网络游戏玩家苏先生两年练就“武林高手”之后,不料一夜之间所有游戏装备全被盗走。在要求游戏运营商恢复装备未果的情况下,他将对方诉至法院。昨日下午,朝阳法院以苏先生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自己为账号注册人为由,裁定驳回其起诉。 据26岁的苏先生诉称,2001年3月,他在千年网络游戏上注册新用户,之后,通过连续性购买充值卡登录千年游戏服务器接受娱乐服务。2003年12月12日,他发现自己游戏账号被盗,随即报警。郑州警方已立案侦查,并于同年12月19日发函给游戏经营方北京东方互通科技发展公司要求协查,并在互通科技公司致郑州警方的函中确认了孙先生的游戏账号在江苏被盗。 郑州警方于今年2月6日再次发函给互通科技公司,要求该公司为苏先生恢复被盗物品。之后,苏先生数次来京与互通科技公司协商,但最终被以各种理由拒绝。 苏先生认为,被告公司提供的是有偿服务,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用户在其管理下的、网络游戏平台上的、虚拟物品的安全,故起诉要求互通科技公司恢复其被盗的虚拟物品,并赔偿由此支付的交通费3499元。法院经审理后查明,在被盗账号的注册信息中,真实姓名为“大”,身份证号为“146311864613×××”,无法找到与苏某本人有关的任何信息,故不能认定苏先生系被盗账号的真实拥有者。此案被裁驳后,苏先生未表明是否会上诉。 作者:李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