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时评:火车“无座票”问题不能久拖不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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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0:57 人民网 |
端木 近日,铁道部要求各火车站在8月中下旬学生返校高峰期内,不得向学生签售无座车票;而对于火车晚点的情况,铁道部门相关人员必须及时向旅客道歉。 这个规定出台后引发了争议。为什么学生就能够享受这样的待遇?在已有“假期半价票”优惠的情况下,学生还能够“享受”有座票待遇,这是不是加剧了社会不公?学生大都年轻体壮,在很多老弱病残和民工们还必须挤在狭小的火车过道上的时候,为什么要单独给学生这样的特殊对待呢? 铁道部门显然是在以一种不恰当的方式处理“无座票”这一铁路多年的问题。而实际上,彻底解决“无座票”问题才是化解运输服务矛盾的一个关键。 “无座票”现象延续多年早已司空见惯,但稍加分析便可发现其极不合理之处。旅客作为消费者购买车票,也就是与铁路部门定下了一份运输合同。铁路部门有义务把旅客安全、及时、舒适(与票价等值的条件)地运送到目的地,旅客支付相应的车票款。而旅客购买车票,“要有一个座位”,这是最起码的要求,谁也不愿意忍受长途旅行的无座痛苦。如果铁路部门出售“无座票”,那么它的这次运输服务的质量就是有缺损的,价值就是打了折扣的,要求旅客支付的费用就必须相应降低。而现实中,旅客不论买到的票是有座还是无座,花的是一样的价钱,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的不等价交换。 从根本上解决无座票问题,要靠铁路运输力量的极大增强和运输市场的规范发育和充分竞争。在目前我国铁路运输力量总体上仍然不足的客观情况下,考虑把车票进行分价不失为一种办法。如果出售无座车票,应该按票面价值结合列车条件等因素进行折扣,按折后价出售给旅客。具体的办法和折扣比例应该进行公开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