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郎咸平:警惕国有资产“合法”流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1:03 新京报

  郎咸平本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发生在证券市场上的国有资产流失有两个特征,一是收购者都会寻找最好的法律顾问,保证所有的操作都是符合中国现行法律的;二是收购者会采用各种方法,来保证收购的价格是由自己来制定的。

  这种现象还涉及到民营企业和国企老总用国有银行和中小股东的钱去圈国有资产的问题。遭受损失的不仅仅是中小股东,而且是国家。

  郎咸平认为,之所以在上市公司收购过程中出现国有资产流失,就在于我们国家的法律缺位。我们的公司法是从哪里来的?是从欧洲和美国抄来的,不适合中国的情况。在那些国家,没有职工持股会,也没有国资局和国有股不流通的问题。

  因此现在我们的公司法无法对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制约。使得收购者有机可乘,以“合法”掩护非法。[ 责任编辑:罗远行 ]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千张即时奥运图片报道
UC音频直播奥运赛事
奥运场馆瘦身风波
北航招生丑闻
机动车负全责遭质疑
北京地铁美食全攻略
二手车估价与交易平台
购房租房经历征文
新浪连载:70派私人史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