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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租房岂能与助学贷款挂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3:08 红网

  近日,安徽省教育厅就大学生租房居住问题发出通知,坚决禁止大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凡是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要限期搬回。另外,对于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单独居住的,经学校层层审批后可以得到校方批准。但是,凡是被批准租房居住的大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北京娱乐信报》8月19日报道)

  根据教育部下发通知,安徽省教育厅因地制宜,在制订相关规定过程中已经意识到,在校大学生中确实存在因“特殊情况”需要租房居住的学生个例,允许这些特殊学生可以在学校审查后得到“特批”,使规定更趋向细化、理性化,体现出对大学生浓浓的人文关怀。

  但令人不解的是,此通知后面还有一个“小尾巴”:凡是被批准租房居住的大学生,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此“限制”实在有失公允,值得商榷。首先,既然让“特殊学生”是“特批”后而存在,那么就是已经对租房者提出限制条件,其他方面包括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应该享受与普通学生一样的“待遇”,为何却又多此一举横加“限制”?其次,助学贷款是国家出台的一项助学政策,是每个符合条件的学子应该享有的权利,教育部门哪来权力随意干涉和限制?

  我们不难揣测有关部门的“初衷”:既然有经济条件租房居住,就不需要申请助学贷款了。当然,我们不排除大多数租房学生都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但也不能以偏概全。谁又能肯定,家境贫寒只能依靠国家助学贷款完成学业的大学生不会遭遇“特殊情况”而必须租房居住?事实上,在不少大学,大学生住宿舍的费用并不会低于在外租房的花销,甚至会更高,也就是说租房比住校更划算。

  把本是两个不相干的问题硬是拉拢到一起,说白了,就是不让你出去租房!有关部门之所以制订这种一面“温情脉脉”,一面“冷酷无情”的“二皮脸”似的政策,是因为其既当“婊子”又立“牌坊”的心态在作崇!(稿源:红网)(作者:崔亮)(编辑: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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