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台阅信接访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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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6:5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要求区(市)县主要领导至少阅批一半群众来信 本报讯(记者简文敏实习生李薇) 针对少数地方在执行批阅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制度上存在的问题,成都市委、市政府信访办近日发出通知,进一步规范阅信接访。随意阅批群众来信、找秘书代批阅,阅信后办理程序不规范;在接待群众来访日,少数领导迟到早退、离岗脱岗、让非同级领导代替、亮牌不值班或值班不亮牌、为应付检查而弄虚作假伪造接待记录等不规范行为都将是此次规范的重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群众来信阅批量,区(市)县主要领导必须达50%以上,其他领导以及市级部门、乡(镇)、街道领导必须达100%。区(市)县每周必须安排一名领导有半个工作日接待群众来访;市级部门每月必须安排一名领导有半个工作日接待群众来访;乡(镇)、街道每周必须安排一名领导有一个工作日接待群众来访。值班领导的姓名、职务要提前向社会预(公)告,并亮牌接待。 值班领导接待上访群众日,不得缺席,不得迟到和早退,不得中途离岗脱岗。如因出差、病假或有紧急任务当日不能接待的,要提前安排同级领导代班或替换,不得临时由工作人员顶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