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中介明白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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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8:43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8月20日讯(实习记者谭斯亮)省物价局今日重新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力市场中介服务收费问题的通知》。有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现已开始执行。 据悉,介绍、推荐服务费(含录用费)中,一般工种、技术工种、一般职员、中级管理员、高级管理员分别为80、100、150、300、400元/人次;委托招工、招聘服务费(含考务费)为50元/人次;境外人员就业跟踪管理服务费(含建档翻译、政策咨询、现场勘测等费用)为40至100元/人/月;介绍赴境外民间劳务服务费(一次性)为800元/人次;代办因公、因私出国手续费为100元/次。此外,省物价局还对流动职员就业跟踪服务费、就业信息查询费、档案托管费,代办申报职称、推荐培训、考核费、社会保险服务费、退休手续费核定了收费标准。对持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岗证》再就业的职工,应一律免收本通知规定的各项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