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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导游施行小费制 旅游局首次表态“不反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9: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八月二十日电 (莫非王坚绮婷)今天来自广东部分旅行社的信息显示,广东已有部分旅行社开始施行小费机制。国家旅游局有关负责人就此问题首次表态“不反对”。

  广东中旅等旅行社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实行小费制度不失为一种好尝试,相信可以达到游客、旅行社双赢的目的。

  作为首次向社会公开收取“旅游服务小费”的广东中旅,前不久破天荒向社会公开其旅游服务的“小费制”,实际上是为这种服务费正了名,给了应有的“名分”。

  据“广之旅”介绍,该社早在二00一年八月就开始试行导游服务费做法,现在更正式正名为小费激励机制。该社的小费激励机制实行三年以来效果较好。由于旅游行业的特殊性质,旅途中,导游、司机“将在外”,小费激励机制对他们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的监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导游的服务技能和技巧也大大提高,由于导游服务技能欠缺而引起的投诉也大大减少。

  广东南湖国旅更开始尝试新的小费机制,实行小费在报名时先交,服务不满意可退回的办法。

  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表示,“收小费”尚无规定禁止,但前提是游客自愿。以前国家旅游局的确有规定禁止小费,但该文件已被废止。这说明游客付小费给导游不存在违规违法。

  广东中旅市场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中旅首次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一举打破了旅游行业向游客收取导游服务费的“潜规则”。广东中旅引入小费制度的是其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标准是导游每天的小费二十元人民币。奖励小费实行“完全自愿”原则,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予支付。

  当然,对于旅行社公开收取游客的小费,此间各界亦有不同声音。

  正在广东中旅营业厅办理出游手续的部分游客接受记者采访时,有的表示游客付小费可以保障导游优质的服务,还跟国际接轨,有助于国人提升消费观念。有的却不怎么认同,认为交了价格不菲的团费就不应该再收小费,否则是加重了游客的负担。

  也有游客提出疑问:这项措施只在贵宾团里施行,那么普通团就不该一视同仁了?

  据悉,目前有些导游甚至没有固定工资,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很多导游为了增加收入而私下与景区的购物点“合作”,以带游客购物赚取回扣。

  此外,各旅行社目前实行的“小费”标准仍各有不同,部分业内人士建议旅游主管部门能够就国内游“小费”采取统一的标准,以规范“小费”服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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