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从10月份起试行人民监督员制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9:4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广东省检察院昨日召开全省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张学军传达最近召开的全国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部署下半年工作,要求做好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 省检察院决定成立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直挂在省检察院政策法律研究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省检察院带头试点,并决定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佛山、肇庆、惠州、梅州、中山和广铁分院等11个市分院及其所属的全部基层院进行试点,9月要做好准备工作,10月1日正式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对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的案件、检察院拟撤销的案件和拟不起诉的案件提出意见,进行监督。 张学军指出,要提高办案质量,确保所办案件立得住、诉得出、判得了、经得起历史的考验。(通讯员詹高尔、朱香山、陈逸群)(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