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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35万港元潜逃至朋友家(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9:57 广州日报大洋网
恶魔罗滨被押赴刑场。

  本报兴宁讯 (记者绿叶通讯员罗伟义摄影报道)今年34岁的兴宁新陂镇人罗滨,曾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伙同他人行凶抢劫35.85万港元后,潜到朋友处躲藏,因嫌朋友讲话声音大,竟用弹簧刀将朋友活活捅死。昨日,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兴宁市法院联合在兴宁召开宣判执行大会,恶魔罗滨犯故意伤害罪、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宣判后被押赴刑场枪决。

  刚出狱又实施抢劫

  据了解,2001年3月1日,刑满释放后不务正业的罗滨伙同另外2名同伙,埋伏在兴宁市兴田路一偏僻路段,当在兴宁炒港元的陈某携带装有35.85万港元的背袋步行至该路段时,罗滨骑摩托车将陈某撞倒在地,另两名案犯分别用菜刀、木棍朝陈某头、背部砍打,致使陈某受伤。

  罗滨等人抢得巨款逃离现场时,手忙脚乱将抢来巨款掉在作案现场附近,被他人拾获后交给警方。而罗滨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时撞上一块大石头,罗滨右眼被撞伤至瞎。此后,罗滨一直潜逃在外。

  潜回兴宁到朋友家饮酒

  今年1月,罗滨潜回兴宁。1月17日晚,罗滨躲在兴宁叶南镇朋友刘某家中饮酒。酒后,刘某陪同罗滨到新陂张某家中。

  闲聊时,罗滨嫌刘某讲话声音大,怕招来他人暴露自己的行踪,两人遂发生争吵。其后,两人走到房外一竹林处,罗滨用弹簧刀朝刘某身上乱刺11刀,致刘倒地后逃跑。刘某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当晚,罗滨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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