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制度正式施行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1:3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田雨杨维汉)公安部、外交部日前发布并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中国“绿卡”制度正式实施。 公安部部长助理、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郝赤勇在2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政府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审批发放《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完全符合国际通行惯例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管理办法共29条,分别对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权限、取消资格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管理办法规定,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凭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可出入境。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其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适用对象主要是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籍投资个人,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外国人申请中国“绿卡”,我国公安机关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据统计,自1985年11月以来,中国政府已经批准3000多名外国人在中国定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