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8·12”特大交通事故原因查明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1:40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刘妍 通讯员龚宣)经韶关市交警部门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京珠高速“8·12”特大交通事故原因已经查明,系湘K01384号货车超载超速、制动失灵、采取措施不当所致,司机聂爱平负全部责任。 据介绍,本月12日,京珠高速公路粤境北段韶关梅花地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造成18人死亡21人受伤,现场负责旅客疏散工作的交通警察郑华武在事故中因公殉职(详见本报8月13日A3版《超载车冲入人群死18人》)。据事故认证书的评定,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是聂爱平驾车通过该路段时,车速过快,并且严重超载,货车制动失灵,发现情况后采取措施不当所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聂爱平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过错,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余人均不负事故责任。据交警部门查明,这辆核载31吨的重型半挂车,本月11日晚在广州黄埔海关1号货场实载了68.2吨货物。(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