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通行费”引来众多“李鬼”(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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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1:44 东南快报 | ||
据了解,截至8月15日,全省高速公路共免费放行16238辆运载本省地产鲜果的车辆,免征额达249.45万元。但由于运载本省地产水果车辆的复杂性,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时常引发缴费争议。 记者从各个征费所了解到,引发缴费争议的情况主要有:整车概念难以界定,有的车户用纸箱、箩筐等装少量鲜果扩充体积后装车运输,以达到免费通行的目的;地产鲜果难以界定,目前我省没有地产水果目录,收费员无法及时辨认,即使知道本省确有生产此类水果,由于外地也可能生产此类水果,很难最终确定是否真的是本省鲜果;混装车辆难以查验,一些车户把新鲜水果与其他货物混装,或将本省地产鲜果和外省地产鲜果混装,查验难度大;弄虚作假车辆处罚难,有的车户将非本省地产的鲜果运至省际交界地区,中转后重新上路,通过购买或伪造证明谎称是本省地产鲜果;还有就是非营运车辆运载水果。三标准判断是否免费 针对该政策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种种情况,目前我省有关部门已采取了相应措施。记者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了解到,目前,征费人员在审验车辆是否符合免征过路费条件时,主要把握“整车”“本省地产”“鲜果”三个标准。 运载车辆必须整车运载鲜果,对鲜果和非鲜果混装、本省鲜果和外省鲜果混装、鲜果与半成品、成品(如荔枝干、龙眼干等)混装的车辆,无论混装货物数量多少,一律按非整车运输处理,征收通行费。运载以体积为主的鲜果要达到车厢容积的2/3以上,运载以重量为主的鲜果应达到荷载吨位,才可判定为整车。 对于本省地产鲜果的判定,主要注意其运载的鲜果是否在本省有生产,运载车辆在高速路入口方向(通过全程跟踪摄像资料调查)与水果产地是否相符。同时,车主还要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比如由当地政府出具的产地书面证明。 相关部门提醒有关方面,应遵照省政府规定要求,不要为外省车户提供虚假产地证明。广大车户应积极配合检查,在发生缴费纠纷时,要把确保道路通行作为首要前提。如果在征费过程中,发现车户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交通部门不仅将全程计费,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以相关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