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季节性加价经省物委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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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1:44 东南快报 |
昨日11时林先生来电:今年7月,居民生活用水由1.20元/吨涨到1.44元/吨,理由是季节性涨价,我认为可能是自来水公司乱涨价。 记者调查:林先生拿到水费单一看,今年7月份的水费竟然比上个月多了5元左右。用水量没有增加,却要多交几块钱,当时收水费的人解释说,目前是用水高峰期,自来水公司实行季节性涨价,在原水价的基础上涨了20%。但林先生认为,5月份已经涨了一次价,现在又涨价不合理。 福州市自来水公司郑科长说,实施季节性加价是水价改革的一部分,是经过省物价局批准的,并且加收的这部分钱全部用来实行一户一表的改造,而每年6-10月份是用水高峰期,季节性加价还可以提醒市民注意节约用水。(来源:吕术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