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已批复省城水价调整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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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1:57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朱婕)兰州市物价局在依法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出台了兰州市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日前,省物价局已对水价调整一事做出批复:居民生活类用水每吨上调0.2元,污水处理费每吨上调0.1元。 由于两项费用是一起收取的,因此,居民每吨用水实际比原来将多交0.3元,届时,居民生活用水的实际支出将由现在的0.9元/吨上调到1.2元/吨。 据介绍,居民生活用水将由0.7元/吨上涨为0.9元/吨;行政事业用水将由0.7元/吨调整为1元/吨;工业用水将由1元/吨调整为1.3元/吨;经营服务用水将由1.15元/吨调整为1.70元/吨;工业一次用水由0.4元/吨调整为0.5元/吨;工业二次用水由0.6元/吨调整为0.75元/吨。特种行业的水费由原来的2元/吨上涨为4元/吨。污水处理费也分别上涨了0.1元,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2元/吨上涨到0.3元/吨;其他污水处理费由0.35元/吨上涨为0.45元/吨。 新的收费标准,要等兰州市物价局上报兰州市政府,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