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儿砸破同学头 奶奶翻供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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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3:43 信息时报 |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 通讯员王华兵)11岁的小男孩扔出石头,没成想正好砸中女同学的头,造成重伤。老师担心男孩儿家长不认账,将男孩儿留在班上让他写下事情经过,女孩儿家长随后起诉到法院索赔2万余元。但庭上让人觉得意外的是,男孩儿的奶奶竟称扔石头的不是孙儿,写下经过是因为年龄小被非法扣押,反而要求对方偿还垫付的医药费。 但所有这些说法都空口无凭,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近日判决男孩方要赔1万余元。 事发:砸中同学头成被告 2004年1月6日下午,阿琳(化名)和小刚(化名)等同学正在玩耍,打闹中,小刚突然将一块石头扔向阿琳,正中头部,阿琳当场流血不止。 学校老师担心小刚家长不认账,将其留在班里让小刚和其他同学写下经过,小刚奶奶则为阿琳垫付了3400元医药费。 入院后的阿琳被诊断为“急性开放性颅脑损伤、左顶骨粉碎凹陷骨折、头皮裂伤”,属重伤。其母亲愤而将小刚及其家长告上法庭,索赔包括2万精神损失在内共计近3万元,除此之外,还要求小刚的父母出面道歉,并承诺要负责阿琳今后的一切后遗症及所有的经济损失。 庭审:男孩方称被非法扣押 在庭上,小刚的奶奶称扔石头的是其他高年级学生,小刚只是在旁围观,弄错了人。出事后其本想带走小刚,却遭到拒绝,只好垫付了3400元医药费,后来报警后在民警的帮助下才把小刚带出学校。她认为,小刚年龄小,被扣留后因为受到惊吓,才写下了砸人经过。她要求阿琳方退还其垫付的医药费,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判决:男孩监护人需赔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刚将阿琳砸伤,不仅有书面陈述,还有证人证言,小刚虽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他的书面陈述的内容与其智力、年龄是相适应的,因此是可信的。 而小刚的奶奶却拿不出证据来证明被扣押和胁迫的情况,公安机关的《出警经过》也证明当时不存在扣押,因此法院不认可小刚奶奶的说法。法院最后判决,小刚的监护人要赔偿一万余元。(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