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入学要交千元“助学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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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9:19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连日来,前往福泉市实验学校为子女报名入学的学生家长向记者反映:该校对所有入学新生均要求一次性交纳1000元的“捐资助学费”,家长们认为这项收费不合理。 8月19日,记者就此前往福泉市采访,家长们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福泉市实验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其内容为:“×××同学之家长:经研究决定,您孩子已录取到我校小学部一年级(×)班学习,请于8月17日到我校交纳一次性自愿捐资款1000元,8月21日—22日交纳其它费用,办理入学手续,8月23日正式上课(不按时交纳捐资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同时,凡是一年级新生入学者还要进行“入学测试”,每人收取“测试费”10元。 19日下午,福泉市实验学校校长张启志向记者介绍了为何要收取“捐资助学费”的原因:该校是福泉市“两基”达标之后政府举债新修建的一所集教育、教学、科研和试验为一体的九年制学校。它不承担区域性义务教育的任务,学生入学完全采取自愿的原则,由学校统一安排食宿,因此该校收费标准略高于其他学校。 张启志说,该校在2002年建成开始招生前夕,福泉市政府曾召集纪委监察、教育、物价、财政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该校的收费标准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并出台了《关于明确市实验学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记者看到,该文件中称:“为实现收费还贷,同意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基础上,一次性捐资1000元。该校按此标准进行收费,其余学校不得仿效,一律严格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据悉,该校包括今年新生入学共有830多名学生均一次性交纳了1000元“捐资助学费”。 张校长还称:此项“捐资助学费”学校完全一分不少地上交教育局用于还贷。但一些学生家长仍认为,该学校并非私立民办学校,而是公办九年制性质,为何不承担区域性义务教育的任务?“捐资助学费”显然缺乏国家法律政策依据。 作者:文隽永 杨杰 来源: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