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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购物摔伤 商家该不该负责?(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9:19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遵义少女黄红在当地诺玛特购物中心购物时摔伤住进医院(如图),她要求诺玛特支付医疗费,但遭到拒绝。

  黄红说,8月19日下午,她和几位朋友到诺玛特购物,经过二楼与三楼之间的安全通道时,不慎滑倒在地。朋友们将她送往遵义医院,经医生检查,其左腿胫骨骨折,骨盆被摔移位。黄红认为商场内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应对她的受伤负责。

  就此,记者采访了诺玛特购物中心相关负责人,他认为顾客黄红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的,诺玛特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遵义乾锋律师事务所张律师接受记者咨询时说,从法律的角度看,消费者进入商场购物,两者之间自然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包括顾客的人身安全,不管是什么原因导致顾客在商场内受伤,商家都应该承担责任,只不过责任轻重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顾客在这一过程中确有过错,亦应承担相应责任。 作者: 来源: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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