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冲突 四川省高院致函最高法院建议修改《道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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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00:08 四川新闻网 | ||||
中国西部网消息
两法冲突 省高院致函最高法院建议修改《道法》 《道法》与《保险法》冲突省高院致函最高法院建议立法机构修改相关法条 吴亮达的尴尬处境受到了很多市民的同情,特别是驾驶员。保险公司在给吴的拒赔通知书中注明:根据《××保险公司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23条,“保险人依据保险车辆驾驶人员在事故中所负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吴在该事故中不承担责任、无责任比例,因此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根据《道法》第75条、第76条的规定,保险公司不仅应先行垫付伤者的抢救费等,而且还得在保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道法》和《保险法》之间的不协调,最终伤害的还是事故双方当事人,而今后这样的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吴说。 就在事故当事人、保险公司各自紧捏《道法》、《保险法》“斗法”之时,昨日,省高院称已就三方争论最大的《道法》第76条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修改建议,建议立法机构进行修改。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说,“我们认为,这条法律可以修改为:机动车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下列方式承担机动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省高院提出的另一条修改意见是:在该条文后面增加“法院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时,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人列为共同被告”等内容。(华西都市报) 改道法?全国人大代表今听民意 省高院建议修改道法引起全国人大代表的密切关注,今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周屏将来本报倾听民意 四川省高院向最高人民法院建议有关部门修改道法的部分内容一事见报后,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电子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乐民和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模、成都公交集团公司的周屏女士都明确表示:将对道法第76条涉及的问题展开调查,并结合法院的典型案例、调研等向全国人大提交修改建议。昨日下午,这两位全国人大代表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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