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塔吊逼要欠款被拘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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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11:0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姜振军 通讯员左荣伟)前天,本报报道了在盐城市解放南路38号盐都建设银行北侧一幢已竣工大楼楼顶,一中年男子爬上10多米高的塔吊欲自杀一事。昨日记者从警方处得知,盐城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该男子作出了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据了解,8月18日下午2时33分,亭湖公安分局文峰派出所接到盐城市公安局110指令:有人爬上解放南路38号一在建建筑物的塔吊上,扬言自杀,要求迅速处置。接到指令后,文峰派出所迅速组织民警赶赴现场,市公安局肖长春副局长到现场指挥救助工作,市消防支队官兵携带多功能救生气垫,赶到现场救助,120联动急救车亦赶到现场待命。 经查,爬到塔吊上逼要欠款,扬言自杀的人姓谷,家住亭湖区新兴镇,在市区某装潢公司上班,近一年来,谷某陆续承包了一些客户的装潢业务,因工程业务款与装潢公司负责人徐某发生纠纷,一时冲动,便产生爬塔吊之举,因谷某的行为,引起了近千名群众的围观,现场秩序较为混乱,造成了解放南路严重交通堵塞,市公安局和亭湖分局紧急抽调了上百名警力到现场维持秩序,疏导交通。现场处置的文峰派出所民警,在喊话教育、协调各方面人员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又迅速将谷某的母亲、妻子、儿子、哥哥及其他亲友请到现场对谷某进行劝说,但谷某思想固执,不听劝解,并提出了其他非分要求。最终,经过警方人员近5个小时的说服工作,谷某才从塔吊上下来,随即谷某被依法传唤到文峰派出所接受调查。办案民警指出谷某爬塔吊逼要欠款,已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扰乱了公共秩序,是违法行为,因此,对谷某作出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警方提醒,广大工友讨要工钱一定要理性对待,不管是谁讨要工钱,必须通过正当合法渠道进行,一旦有什么过激行为,触及到国家法律,同样会受到严肃处罚。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2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