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力助刑释人员案卷中找回债权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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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9:04 上海青年报 |
本报讯(通讯员李晴记者沈轶)刑满释放人员张某要去讨债,可原先手中的欠条却被收在当初的案卷里。检察官知道后主动揽下份外活儿,使张某最后得到了这份重要证据,从而使一笔债务的追偿成为可能。在此事的催化下,闵行检察院决心使“一人受益”变成“众人受益”,于今天起实施68条新规,以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据悉,这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尚属首家。 张某过去是个包工头。2001年11月,为追讨一笔久未了结的债款,张某冲动之下将债务人非法拘禁,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再次找对方要债,而对方则坚持要其提供当年的借款凭证。无奈,张某走进闵行检察院向检察官求助。 案件早已了结,张某又无法提供更多证据,但检察官并没有一推了之。详细记录下张某的情况后,很快会同当初此案的公诉人员,从公安分局调出已经归档的案卷材料,证实有欠条与合同。 在张某的确认下,检察官将材料复印后交到了他的手中。捧着复印件,张某激动不已。 一个“份外”的举手之劳,就能使一位当事人真正受益。受此启发,闵行检察院出台了《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规定》,该《规定》共八部分68个条款,分别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被害人、证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对辩护人合法权益的保障”等角度对诉讼参与人的权益作了阐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