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院有了新闻发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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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0:31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李凌实习生杨杰)为了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便于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监督,省人民检察院8月21日起正式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 据了解,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职责是:负责筹备省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与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各部门和新闻单位就重大宣传题材进行协商,拟定新闻宣传计划和对外新闻宣传口径,并对新闻媒体采写的新闻宣传稿件送审把关。 据省人民检察院负责人介绍,新闻发言人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宣布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和刑事犯罪重大典型案件。各新闻媒体记者的日常采访由新闻办公室负责接待,并视具体情况安排采访有关部门或领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