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评选文明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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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2:04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8月22日讯(记者 刘晓波 黄纯芳实习生陈新颖)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今日联合下发《湖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评选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开始评选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标兵单位。 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标兵单位每两年评选一次,逢双年份进行。参加评选的申报城市、行业、单位等经考核和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提交省文明委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在媒体公示15天,公示期满后,报省委、省政府批准。省文明城市评选范围包括省辖市、省辖市的区、县级市、县城。其评选条件包括6个方面: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思想教育深入细致,创建活动扎实有效;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社会服务优质,社会风气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