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警方破获“6·14”持枪抢劫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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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2:27 兰州晨报 |
指纹带路大案告破 兰州警方成功破获南昌路“6·14”持枪抢劫案 8月中旬,兰州警方依据犯罪分子留在案发现场的三枚指纹,利用高科技的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成功破获了2004年6月14日发生在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的一起涉案金额高达87.5万余元的持枪抢劫案。这充分证明了不管犯罪分子在何处作案,逃窜到什么地方,只要罪犯的指纹信息纳入了系统网络,便插翅也难逃。A、持枪制造惊天大案 2004年6月14日凌晨4时许,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发生一起特大持枪入室抢劫案。 3名案犯持枪闯入兰州城关区南昌路三江源商贸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专卖店内,抢劫该店“王级”冬虫夏草35斤,总价值87.5万余元。犯罪嫌疑人在作案过程中安排极其周密,未留下明显的作案痕迹。由于案值巨大,案发后,兰州市刑侦支队即对这起特大抢劫案开展侦查。B、三枚指纹成突破口 现场勘查中,侦查人员只在现场提取到可疑指纹数枚。最后确定遗留在虫草瓶上的3枚指纹系犯罪嫌疑人所留。技术大队指纹档案室人员立即将3枚现场指纹扫描入库后,一方面在兰州市指纹库进行查询比对,另一方面到省厅将3枚现场指纹与全省指纹库中的指纹进行查询比对,同时省厅相关部门又将3枚现场指纹上报公安部在全国各省厅指纹中心及各市(地)公安机关的指纹库中同时开展指纹查询比对工作。C、指纹查出案犯身份 2004年7月2日,甘肃省公安厅接到公安部电告:江苏省公安厅指纹系统中查出与“6·14”特大抢劫案现场相似的指纹,经省厅技术人员复核,初步确认犯罪嫌疑人左手食指、中指指纹分别与现场遗留的两枚指纹相吻合。为确保案件侦破工作万无一失,兰州市刑侦支队派技术人员与侦查人员赴南京对指纹做进一步复核。经复核,苏州市公安局吴门桥派出所2001年捺印的犯罪嫌疑人叶维忠的左手食指、中指指纹与“6·14”特大抢劫案现场遗留指纹一致。侦查人员又立即赶赴苏州市公安局查明该犯罪嫌疑人身份。D、江西警方协同抓捕 犯罪嫌疑人叶维忠,男,1974年5月24日生,江西省都昌县鸣山乡马涧村人,2001年因涉嫌盗窃曾被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吴门桥派出所审查,现去向不明。侦查员立即将此信息连同犯罪嫌疑人照片反馈至支队,支队立即给江西省都昌县公安局发出紧急协查通报,要求协助抓捕叶维忠。 江西省都昌县公安局积极配合协同作战,于2004年7月8日凌晨,将叶维忠在其家中抓获。 E、同案犯九江市落网 经审讯,叶维忠供述了其伙同其他3人于2004年6月14日凌晨抢劫兰州市南昌路三江源虫草店的犯罪事实,但叶拒不交待其他案犯的真实身份,侦查员遂调取叶某的通话记录,通过对叶维忠通话记录的分析,确定了其他3个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并获取了部分信息,支队即刻增派人员赴江西省都昌县,在九江市及景德镇市技侦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于2004年7月23日成功抓获该案另一名犯罪嫌疑人程海峰(男,22岁,江西省都昌县鸣山乡程浪村人)。经审讯,程海峰供述了2004年6月14日凌晨伙同叶维忠及另外两名江西人在兰州市南昌路抢劫三江源虫草店的犯罪事实,现其他两案犯在逃,抓捕工作仍在进行中。 本报记者仇勇特约记者赵雅芝(来源:兰州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