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前夫威胁法官 广西岑溪市一女干部被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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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8:11 新华网 |
新华网南宁8月23日电(王勉、岑轩)广西岑溪市委统战部女副部长黄某为发泄私愤,先是砸烂前夫母亲梁庆兰的药店,被法院判令赔偿1万多元后,黄却不服判决,竟然用硫酸恐吓法官。日前,中共岑溪市委下发文件,免去黄某兼任的中共岑溪市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黄某与甘某因感情不合离婚。为了报复前夫,2000年7月28日晚,黄某独自一人用大刀、锤、棍等工具,将甘某母亲梁庆兰在岑溪市开的药店中西药柜和药品全部砸烂,随后逃离现场。后经物价部门评估,损坏的物品折款人民币10277元。2002年7月23日,梁庆兰将黄某告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认为,黄的行为构成了财产侵权。判决黄某赔偿梁庆兰的经济损失10277元。2003年8月8日法院向黄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同年8月13日前履行判决书规定义务。但黄某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同年9月22日,法院发出“执行令”,同年10月17日,市委办“委托财政工资统发中心办理”此执行,每月从黄某工资收入中提取400元,从当年11月1日起,直至10277元赔偿履行完毕时止。 同年10月10日,黄某却捧着一大瓶硫酸到法院,用硫酸自残来威胁法官。法院又于同年10月16日发出通知书,将原来每月扣400元改为200元的赔偿。今年2月15日,黄某再次找到梁庆兰扬言:“我要用硫酸泼你,要用硫酸泼你的儿子。” 由于黄某的行为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岑溪市纪委监察部门对黄某进行调查。随后,作出上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