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车改”自下向省直机关延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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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1:16 人民网-华南新闻 |
本报广州8月23日讯 今天,广东省纪委、监察厅通报全省公务用车改革情况。据透露,“车改”将坚持自下而上、先易后难的原则,待珠三角各市、县党政机关的“车改”基本完成后,下一步将研究“车改”如何向省直机关和政法机关延伸的问题。 广东探索“车改”已有11年。去年6月,广东省纪委、监察厅下发《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车改”进入一个新阶段:从自发的改革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改革;从个别、分散的试点到一个县、一个市区域内全面进行;从做法上“八仙过海”到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方案。 对公车改革几个关键环节,省纪委、监察厅下发了“公车改革意见”,要求着重抓好几个关键性环节,其中包括:对现有公车的拍卖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以权谋私行为的发生;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要适当。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某些特殊公务用车要有保障,但要防止“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对原有司机要妥善安置;对改革方案要认真论证把关。原则上由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车改方案;抓好试点,以点带面。公车改革可先在乡镇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五套班子以及公、检、法、司等特殊部门的车改适当延后,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经济欠发达,干部收入水平低的地区现阶段不宜推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可因地制宜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车的管理。 (周明韬 粤纪宣) 《华南新闻》 (2004年08月24日 第一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