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接行政许可法9部法律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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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3:37 北京晨报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3日电行政许可法公布后,公路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拍卖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种子法、学位条例等九部法律中有些行政许可规定,已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和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的要求。为此,23日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公路法修正案草案等九部法律修正案草案,对急需修改的行政许可的规定作出个别条款修改。 ——公路法修正案草案中删去了对机动车超过限载标准行驶需经公安机关批准的相关规定; ——公司法修正案草案和证券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原有关于股票溢价发行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规定; ——银行经批准设立后,就不必对其本票出票人资格再作审批。据此,票据法修正案草案删去了票据法中的相关规定; ——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就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条款进行了修改,规定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学位条例修正案草案删去了学位条例中关于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须“报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