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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播电视短片形式的违法医疗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5: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 记者李丽辉报道: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迅速行动起来,对辖区内电视台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集中清理。同时,要求电视台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立即停止发布电视短片形式的违法医疗广告。

  通知说,国家工商总局近期监测发现,一些电视台尤其是部分卫视台,利用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问题突出,严重误导患者,扰乱了正常的广告市场秩序。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对辖区内电视台违反法律及有关规定,继续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要在责令停止发布的同时,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对继续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电视台、医疗机构,将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曝光。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24日 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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