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局长”的两则红色旧闻说明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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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5:35 中国青年报 |
曾组织服刑人员持枪抢劫工厂的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原局长展文波,因涉嫌刑事和经济犯罪于6月21日被依法逮捕。8月20日《中国新闻周刊》报道称:展案已进入非常关键的攻坚阶段,从中央到地方,正加大对展文波案的查处力度。舆论在期待此案能获得重大突破的同时,也在不断追问着展文波背后的重重黑幕。 这位在长春市臭名昭著的“黑局长”犯下的累累罪行现在正依次被曝光。近日,笔者在网上查阅有关展文波案的信息时,却意外地发现了两则“黑局长”昔日的红色旧闻,读后感慨万千。 旧闻一:“2004年5月13日下午,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接到市民举报,在二道区原红星药厂后院有一加工“黑心棉”的加工点。展文波局长立即带领执法人员根据掌握的线索对此处进行了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冲进现场发现,车间刚刚开工,四五个工人看到执法人员翻墙就跑。” (注:该消息原载于2004年5月14《新文化报》,新华网吉林频道及时予以转载。这则红色旧闻刊发时间,距离展文波于6月10日被吉林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队刑事拘留不到一个月。) 旧闻二:“长春市工商局经济违法稽查分局近日对一系列经济违法现象进行了查处。收缴假冒进口名牌服装近千套,暂扣旧汽车发动机8台,查封加油站两个……据稽查分局局长展文波介绍说,该分局为了加大打击走私和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力度,对举报走私汽车的举报人奖励1000元,对举报其他经济违法现象的人员也将予以重奖。” (注释:这则至今仍然载于长春市委某网站上的消息,没有具体载明出处和时间。) 从意外获得的展文波的两则红色旧闻中,笔者也获得了一些意外的思考。 现在大家都有这样一个共识,展文波之所以可以组建一支黑色执法队,进行所谓“执法行动”的黑社会活动,持续时间之长,手段之骇人听闻,绝非一人之力所能为。因此,展文波的身后,还能牵出一些人和事,仍须深挖严查。但是,围绕着一地一人一事的严查,能否从根本上杜绝展文波之类的黑色执法队?长春的展文波落网了,其他地区的李文波、王文波之流会不会也随之覆灭?估计,没有谁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因为,展文波横行所凭借的制度土壤并没有真正被铲除。 现在看来,展文波落网有着很大的偶然性,没有许氏姐妹的41次冒险进京上访,没有惊动中纪委高层领导,没有重要领导人物的紧急批示,展文波案的盖子是揭不开的。但是,展文波能够组建黑色执法队,又有着很大的必然性,他可以凭借政府官员身份,可以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和资源,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敲诈勒索巧取豪夺,有组织、有预谋地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主观上这是他个人的堕落,客观上则是因为法律制度始终曲解(或默许)了他的存在。 现在,我们可以把展文波的稽查队伍称为黑色执法队,但在案发前那可是堂堂正正的行政执法队呀,他的任何暴力行动都可以像上面两则旧闻一样,披上一个正义的外衣,被广为宣传。类似的行政执法队伍都在干什么呢?在2003年1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处行政执法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841件,这些案件造成经济损失6.5亿多元人民币,致人死亡460人,重伤117人。这是被查处的案件,还有多少未被立案查处的,难以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早已触目惊心!难怪在去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要把查办行政执法领域的职务犯罪作为办案工作的重点之一。 过去,我们讲“法制”,要用法律的手段管理人民,不仅把部门的权力法制化,而且,从工商、税务、土地开始,到林业、医疗、烟草,乃至环卫、水利,各部门争办执法队,最终的结果是依“法”行政的权力大多演变为一种执法暴力。现在回头来看展文波的那两条红色旧闻,没有足够的证据、没有经过法律的认定程序,仅仅就通过重金征集到的举报线索,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凭什么可以擅自闯入企业收缴查扣物品?凭什么可以作为成绩而宣传而不受到法律追究?假如展文波不是被依法收监,谁有机会、有地方提出这些质疑?现在讲法治讲依法治国,法律不仅要用来管理人民,更要用法律来约束政府的行政权力。从这个角度考虑,舆论有必要透过展文波案,对所有行政执法队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提出严肃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