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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公开精神病史?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7:23 齐鲁晚报

  第二落点

  随着社会生活的节奏加快,人们的压力增大,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人数以及精神病患者也在持续增加,给社会带来了潜在威胁。那么,有关部门该不该公开精神病患者的病史?我们该如何对待精神病患者?

  精神病终身困扰患者

  据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唐茂芹、焦志安介绍,通常所说的精神病是指情况严重的精神病,大体可分为器质性和功能性两类,其中功能性精神障碍又可分为精神分裂症、躁狂、癔病(歇斯底里症)、抑郁症、神经症等多种,其发病原因与遗传、人体结构变化、社会外界刺激等因素有关。功能性精神病中,严重的精神分裂症可出现伤人情况,歇斯底里症患者在出现意识障碍时也可伤人,但总体来说精神病患者伤人的几率还是很小的。

  精神病是一种终身疾病,并且治愈后复发几率也很大,病人在出院后很长时间内要坚持服药进行巩固治疗,否则在停药后两个月到半年内复发。

  精神疾病患者持续增多

  据相关资料显示,因社会压力增大,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人数持续上升,因未及时进行心理治疗演变成精神病的也持续上升,目前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每个月接纳的精神病患者高达一百五六十人。

  但目前没有相关法律对这一弱势群体进行保护,也没有任何资金救助,一些患者最后因资金不足不能坚持长期治疗,很多病人出院没多久就复发;而患者一般都会隐瞒曾经住过精神病院的事实,精神病医院中大多数患者姓名、住址等都是假的,这造成病人出院后医院无法与之建立起联系,后续治疗无法实施。

  单位:不会招精神病人

  记者调查了解到,目前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在招工时都不会录用精神病人。一位企业负责人称,目前正常人找不到工作的大有人在,企业招工肯定只招收正常人,要是招收精神病人出了事谁负责?但在招聘过程中,绝大多数单位并不对应聘者进行心理测验,只是通过与对方交流来观察对方思维是否正常。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科专家翁正说,正是由于社会的歧视,才造成目前大多数精神病患者隐瞒病史,有的会在就业或者结婚之后出现精神病复发,让单位或者家人猝不及防。

  翁正建议单位在招生、招工中应增加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内容,如发现员工有异常心理行为,应请专家及时进行心理预防与干预。

  多数受访者同意公开病史

  近日,记者围绕“该不该公开精神病史”等问题在济南街头随机采访了30名市民。

  结果显示,23名市民对日渐增多的精神病患者伤人事件表示担忧与恐慌。他们表示精神病患者毕竟只占社会极少部分,这与社会公共安全相比当然是后者更重要,因此有关部门应将其病史公布于众,尽量将社会风险降到最低。

  但也有7名市民表示,精神病患者本身就是弱势群体,如同乙肝患者受到社会歧视,如将病史公布,隐私暴露,会面临更大精神压力,病情复发的可能性也会大大增加,反而不利于社会稳定;另外,如将精神病患者隐私暴露,各行各业肯定都不会录用他们,这对已治愈的病人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并且还增加了家属和社会的负担。

  另外,记者还采访了部分精神科医生及患者家属,他们绝大多数都表示坚决不同意公开病史。

  律师说法

  随意公开病史侵犯隐私

  李爱军(山东鹏飞律师事务所律师):我国现行的法律是保护公民隐私的,是否患有精神病也属公民隐私,若随意公布患者的姓名、住址等,属于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必然会引起社会上多数人对他们的歧视,发达国家对精神病人的隐私都是坚决保护的。

  不过,对于已经对社会形成危害的精神病人,按照个人利益与公众利益相一致的原则,两者发生冲突时应以公众利益为重,此时则应该将其病史公布于众。

  个案点击

  一位精神病人家属的经历

  张某,某精神病患者的父亲

  不知道我到底作了什么孽,儿子14岁时受了点刺激就精神失常了,经常连大小便都不能自理,每天一大早孩子母亲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尿布。有一阵儿子的病情严重了,不穿衣服就往外跑。

  为照顾儿子,孩子的母亲把工作也给辞了,这样也不是个办法啊,后来她就靠给村里打零工挣点家用,我家的钱都给孩子治病了……我们偶然也会想干脆别管他了,可他毕竟是我们的亲生骨肉,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给孩子看好病。我儿子今年快20岁了,平常也有清醒的时候,当他清醒时往往也自责不已,也想过自杀。

  作为一名患者家属,我希望全社会都不要歧视精神病人,因为他们和家人实在太痛苦了!如果说哪个部门要公开精神病患者的病史的话,我第一个站出来反对,这些年来我们受的白眼已经太多了……

  观点实录

  公开VS 保密

  张阳(公司员工):我见过几次精神病人,有的会突然朝着人大叫,有的会追着小孩到处跑,样子十分骇人。我不歧视精神病人,但是如果他们真的伤人后果会很严重,并且伤人后还不负刑事责任,应该将他们的病史公开,以防止其对社会造成危害。

  王玲玲(公司员工):精神病人一旦伤人后果不堪设想,因为相对整个社会而言,精神病患者毕竟只占少数。若将这极少数人的隐私与整个社会安全相比,当然是绝大多数市民的安全更重要,因此应该公开精神病人的病史。

  刘丽萍(退休职工):精神病人也有尊严。照现在的社会条件来看,一旦公开病史,他们就会受到很严重的社会歧视,连工作、结婚都没有着落,无论是病人还是家属这都是不能接受的。

  戴郑升(心理专家):因精神病涉及到病人、家属、社会等多种利害关系,现在社会上对精神病的认识虽然有所提高,但还存在很大的歧视,如果将其病史公布于众,不仅病人本身面临巨大压力,其家属等也面临歧视,目前情况下是不应公开精神病人病史的。

  本报记者 王晓鹏 实习生 李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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