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等六大系统资产实行委托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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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8:05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赵萃 康庆)记者昨天获悉,市文化局、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成都日报报业集团等六大部门的国有资产将享受委托管理的“特权”。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这六大系统国有资产总量大,公益性资产项目较多,事业单位多,均占市级机关的三分之一左右。其中,房产占机关国资总量的34%,土地占2.51%,投资类占10.1%。据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小彦介绍,市政府今年已批准市文化局、市广电局成立了兴文、兴网公司并同意成都日报报业集团的资产实行委托管理,今后还将相继组建兴教、兴卫、兴体公司。六部门的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委授权实行委托管理,今后逐步移交新组建的资产经营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 根据安排,目前这六个部门要先清产核资,明确国有资产存量。部门要对经营性资产实行有偿使用并监督其实现保值增值。但涉及资产处置的重大事项如转让、投资、担保、抵押等必须报市国资委等部门备案审批。目前,市国资管理部门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六部门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承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安全完整的管理职责,做到国资集中统一管理不留死角。 据悉,我市对总工会、供销社、人防办、高新区等也制定了特殊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