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重点清欠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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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13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郭靖)我市将以政府投资项目和房地产项目为重点,做到新账不欠,老账限期偿付,力争明年底前清理完所有工程拖欠款。这是昨天召开的全国清理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宁波分会场传出的消息。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毛光烈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清理拖欠工程款通知至今年6月底,我市已清理拖欠工程款近7亿元,清欠率53.11%,其中政府项目23946万元,房地产项目24308万元。但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报告的拖欠情况看,清欠工作还有不少问题。为推进清欠工作,我市采取了八条措施。 毛光烈在贯彻全国会议精神的讲话中说,搞好清欠,尤其是政府投资项目和民工工资清欠是当前的重要任务,关系到社会稳定、市场秩序、政府信用和形象,一定要继续把清欠工作做好做实。政府要带头讲信用,要认真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排出计划,明确责任和要求,研究政府新建项目的资金保障,先清旧账,后上新项目。政府清欠项目要加强协调,包括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与金融单位的协调,有计划地组织实施,避免资金链断裂。 老账清掉后要确保新账不欠,必须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毛光烈要求新上项目一定要量力而行,落实好资金,不能出现缺口和拖欠。同时,要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形成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评价三者相对分离有序推进的机制,防止项目超预算和重复建设。 八条清欠措施 一、监察部门要将存在拖欠而清欠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列为机关效能监察重点对象; 二、财政部门必须尽快落实使用各级预算内投资,且各地已承诺的配套资金。逾期未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的,一律不再安排其新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 三、建设部门对建设资金不落实或建设单位有拖欠记录且未落实清欠计划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要在房地产项目中强制实施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在全市推行建筑业人工工资担保统筹制度; 四、计划、国土、规划部门对有拖欠记录且未落实清欠计划的建设单位,不批准其新的建设项目,不为其办理用地手续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手续; 五、金融部门要把恶意拖欠、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的企业列为信用不良单位,减少或取消其受信额度,并采取措施预防建设资金抽逃; 六、工商部门要将企业恶意拖欠纳入企业资信和年检内容,并强化合同监管,严厉打击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等行为; 七、司法部门要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建设,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帮助企业和务工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八、公安部门要及时介入有关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纠纷的处理,防止发生恶性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