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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手术刀”有望伸向省直机关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19 南方都市报

  车改“手术刀”有望伸向省直机关

  广东监察厅副厅长谢谷粱释疑公车改革,他表示目前各市应制定统一的车改方案,建议提请当地人大审议后实施

  各地车改进展

  目前,珠三角地区公车改革进展顺利。

  广州市天河区经过3年的试点,所辖22个街道办事处全部进行了车改。

  佛山市5个区全面启动,9月份可基本完成车改;今年第四季将进行市直党政机关试点。

  惠州市今年6月在全省率先进行市直机关车改试点,计划10月份全面推开。

  珠海市目前正着手进行区、镇一级的试点。

  中山市部分镇已经进行了车改,计划今年10月市直党政机关和尚未开始的镇同步进行。

  深圳市市直机关的方案、东莞市、江门市的方案也在论证之中。

  本报讯“公车改革,广东在时间上起步最早,应该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在昨天上午召开的通报会上,省检察厅副厅长谢谷粱肯定了广东车改先行一步,同时表示在珠三角各市、县党政机关的车改工作基本完成后,下一步要继续研究车改如何向省直机关和政法机关延伸的问题。他表示,目前地级以上市应制定统一的车改方案。各试点县(市、区)和有关试点单位的方案,也应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建议各地的车改方案最好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才正式实施。

  广东车改已先行一步

  通报会刚一开始,谢谷粱就列举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五大弊端:一是超标配备使用小汽车,公务交通费用不断上升,财政不堪重负;二是公车使用效率低下,隐性浪费严重;三是公车私用、变相专车的现象比较普遍,助长了特殊化等不正之风;四是在公车购买、维修等环节上,容易诱发经济违纪违法问题;五是产生“公车依赖症”,有的人无车不出门。所以他认为,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公车改革理应先走一步。”据谢谷粱介绍,广东进行公车改革的历史已经11年,第一个吃螃蟹的是东莞人。该市沙田镇从1993年起,取消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改为每年发给一定的交通补贴。车改前该镇机关每年交通费用为84万元,车改后38万元,节约率达54%。此后,深圳、珠海、东莞、中山、佛山、广州等地的一些基层单位也先后进行了公车改革。

  车改取决于当地党政领导

  由于这一阶段的车改是自发的,谢谷粱对它的评价是:缺乏刚性要求,改不改?何时改?如何改?完全取决于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认识和决心。如果主要领导发生变动或改变初衷,都会影响改革的顺利实施。

  经过近10年的摸索,去年6月,省纪委、省监察厅下发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意见》(附后),鼓励和支持条件成熟的地区和单位启动和推进公车改革。这样车改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自发的改革到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改革;从个别、分散的试点到一个县、一个市区域内全面进行;从做法上“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到以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方案。

  公车改革几个关键

  车改方案宜由人大审议

  对现有公车的拍卖要制定严格的拍卖程序,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公车的估价要请拍卖行等合法的中介机构办理,不能由单位领导班子内定。具体的拍卖方式和优惠措施要在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后确定。

  公务交通费补贴的发放范围和标准要适当。它属于职务消费范畴,不是职工福利,既不能搞平均主义,又不能过于悬殊,严禁借改革之名滥发奖金、津贴。

  某些特殊公务的用车要有保障。车改后,可视情况建立机关出租车队或保留少量公车,保障执行机要交通、接待、老干生活等方面的特殊公务的需要。对保留的公车要建立完善严格的管理制度,防止出现“公车照用,补贴照拿”的现象。

  对原有的司机要妥善安置。工作需要而本人具备条件的可鼓励其报考公务员或其他岗位;愿意退职后自谋职业的可按有关政策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成立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机关出租车队。

  原则上由地级以上市制定统一的车改方案。各试点县(市、区)和有关试点单位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应报上一级财政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建议各地的车改方案最好提请当地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后才正式实施。

  要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铺开。经济欠发达,干部收入水平低的地区现阶段不宜推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可先在乡镇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进行,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等五套班子以及公、检、法、司等特殊部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适当延后,待条件成熟后再行研究。

  八问车改

  车改能否遏制腐败?

  谢谷粱表示各级车改领导小组将采取各种措施预防

  1 广东为何选“货币化”模式?

  解释:目前各地进行车改的主要做法,大致有三种模式,主要包括:“货币化”、“半货币化”和“加强管理型”。谢谷粱认为,以上三种模式各有特色,关键是要因时因地制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

  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谢谷粱称采取“半货币化”或“加强管理型”模式比较可行。对于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较发达地区来说,谢倾向于采取“货币化”的改革模式。因为它不仅比较彻底地克服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的种种弊端,而且适应了小汽车进入家庭的潮流。其最大特点是:私人买车,公私兼用,公家适当补贴。对于当地生活水平达到每百户小汽车拥有量为20-30辆,多数公务员具有购车欲望而经济上仍有一定压力的地区来说,这种模式无疑是一种双赢的选择。

  2 车改之后是赚是亏?

  解释:有记者问车改前后对比,交通费用一般可节约30%左右,这样一笔经济账是怎样算出来的?谢谷粱表示确实有人提出,原来在公车使用中“公务占1/3,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也就是说,费用中的2/3是不合理的,车改后只节约了1/3,这是以改革的名义把这部分不合理开支“合法化”了。其实,这种广为流传的“3个三分之一”的说法,最早是在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提出的,原话是“有的地方存在着三个三分之一的现象”。其实这句话主要是为了说明公车私用严重性的形象说法,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统计数据。在现实中,绝大多数的公车主要还是用在公务上。

  从佛山、惠州等地车改的实践来看,一个县(区)或市直机关,车改后每年可节约交通经费少则数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同时通过拍卖公车,可一次性回收几千万元资金。

  3 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怎样制定?

  解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以工作岗位所承担的任务、性质和公务活动量为依据确定。一般来说,分为领导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三大类。一个地区一线领导和一个部门的一线领导,虽然级别不同,也基本属于同一补贴档次。

  标准计算的总原则是小车可以公私兼用,费用必须公私分明,即用于公务的费用由公家补贴,用于私人的费用由自己负担。领导干部每月补贴费用与每月养车费用接近。换句话说,领导干部用车自己买,养车费用由公家补贴。据分析测算,一辆15万的车每月补贴2000至2400元比较恰当。这个数与每月养车费用接近,等于领导干部用车自己买,养车费由公家补贴。所以中山市在制订方案时,提出交通费补贴最高每月3000元封顶,谢认为是有道理的。

  4 车贴为何人人有份?

  解释:原来单位的小汽车里面,主要分为供领导干部使用的公务用车和其他工作用车。这次公务用车改革,也主要是取消前一类。本来取消公务用车后,每单位仍旧可以保留1-2辆工作用车。但经过实践,发现保留1-2辆工作用车,不便于管理,留下公车私用的空子,所以把保留的车也取消了。

  这样为了解决外勤工作的需要,就有必要向其他工作人员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同时,由于取消了公务用车,交通费用大幅度下降,从而有可能从节省的费用中拿出一部分来为其他干部发补贴。也算是让大家分享车改的成果,谢谷粱说这是合情合理的。

  5 车贴级差过于悬殊?

  解释:谢谷粱举一个实例,某地在酝酿进行车改时,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保留公车,二是取消公车发放补贴。最后表态的结果是泾渭分明:领导干部全部选择留车,一般干部全部选择发补贴。事实上受车改冲击最大的是领导干部,而对于中层以下干部,本来使用单位小车的机会就不多,车改后又有一定数额的交通补贴,大多数人是满意的。

  按省有关小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省直局以上单位领导干部基本上是每人配一辆公务用车,而其他干部则每15-18人配一辆行政业务用车。所以现在车改,把实物变成“货币”,把暗补变成明补,当然也不能搞平均主义。

  6 车改后会否降低工作效率?

  解释:就珠江三角洲地区来说,问题不是太大。如佛山市南海区,去年开始车改,目前全区公务员六成半以上都买了私家车。

  至于会不会有人为了省钱而少出门办事,谢谷粱表示不敢担保所有人都没有这种“利益导向的行为偏差”,但也不相信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觉悟会那么低,“小气”到为了节约一点交通费用而置工作于不顾。前些年搞“通讯费用改革“,一开始也有人担心“手机话费”包干后,会不会有人为了节约费用整天关机不接电话。实践证明除了极个别人外,并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

  7 富余司机如何安置?

  解释:车改后的富余司机将有五条出路:一是本人具备条件的鼓励其报考公务员或转任其他岗位;二是成立社会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机关出租车队,安置一批司机;三是已到或接近退休年龄的可按政策办理退休或提前退休;四是愿意退职后自谋职业的按有关政策办理并提供帮助;五是对临时工、合同工按和约规定解除雇用关系。

  8 如何避免车改后“公车照坐”?

  解释:各地车改小组使用各种办法进行内外监督。如有的地方对留用的特殊公务用车,统一喷刷醒目标志便于群众监督;同时规定非执行执勤任务不得使用,建立用车工作日记,对每次出车的任务、人员、时间、地点一一登记,利于内部监督。

  同时,各地还及时制定了违反公务用车改革纪律的责任追究办法,如惠州市规定,发生上述违纪违规行为的,首次进行诫勉谈话,扣发一个月交通补贴。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扣发三个月交通补贴。第三次除扣发全年交通补贴外,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党政纪处分。

  A04-A05版 采写:本报记者 田霜月 通讯员 粤纪宣

  图:

  7月18日,广州天河区22条街道的43辆公务车在猎德路一汽车城内进行大拍卖,43辆车顺利“出阁”。 本报记者 许冰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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