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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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9:19 南方都市报 |
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免征三年营业税 省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絮)记者昨日从省中小企业局了解到,凡经批准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广东银达担保投资公司助理项目经理田刚指出,中小企业目前面临着贷款难的状况。由于这些企业贷款规模较小,而银行对企业贷款之前必须经过一系列的评审,这个过程就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出于成本考虑,银行往往不愿意给中小企业贷款。这就给担保机构提供了生存空间。担保机构同时与银行建立代偿关系、与借款企业建立追偿关系,一旦贷款出现问题,银行可以直接找担保机构,从而大大降低贷款追讨不回的风险,大大提高了银行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热情,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也因此得以改善。 据了解,截至去年年底,广东67家担保公司累计担保企业3101家,担保总额达192.7亿元。为了鼓励担保机构扶持中小企业,省委省政府加强了对担保体系的建设。根据新出台的《关于加快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从2004年至2007年,省财政将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2亿元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数额基金,专项扶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